3月9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五里川法庭办案法官的“巧妙周旋”下,顺利调解,纠纷双方隔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6年11月,吴某某在卢氏县某乡承包工程,购买袁某某(南阳市西峡县人)价值16300元的石材,后一直未支付货款,袁某某将吴某某告上法庭。
五里川法庭受理案件后,因被告吴某某外出务工联系不上,办案法官多方打听,于2021年春节前夕在县城某易地搬迁安置点找到被告吴某某父亲,联系上了被告吴某某。考虑到疫情原因,办案法官和沟通后根据被告春节行程和时间安排,确定在3月4日上午9时开庭。开庭当日,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为慎重处理案件,法官电话联系被告家属,得知被告在春节前夕发生交通事故,因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伤情较重,因家人疏忽,没有提前向法庭申请延期开庭。法官电话和原告袁某某联系沟通后,决定对该案进行“隔空调解”。
3月8日下午,办案法官着便装来到医院探望被告。病床前,经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原本倔强的被告最终答应2021年国庆节前付清欠款。次日,经法官电话、微信联系原告,告知被告的病情及实际困难,原告最终同意被告的意见并自愿放弃欠款利息,并表示近期前往医院看望被告。原本可以一判了之的案件,经五里川法庭办案法官地审慎处理,巧妙周旋” ,最终调解结案,使双方当事人矛盾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