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关,农民工讨薪都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屡见不鲜。
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3名讨要欠薪的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书,依法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9年,家住官坡镇蔡家沟村的赵某在卢氏县东明镇张麻村承包了香菇食用菌种植基地,崔某、张某、吴谋三人在该基地工作一个月,但赵某一直未支付崔某、张某、吴谋三人工资。
2021年2月4日,崔某、张某、吴谋三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支付赵某拖欠近2年的工资。
本着为农民工快捷讨薪的原则,卢氏法院立案庭将该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移交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鉴于被告系同一个当事人,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到一起,经过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转入审判系统,为三人出具了司法确认书。
据了解,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卢氏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民工开通讨薪“快车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判决和执行,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