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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两农妇利用婚姻诈骗亲哥俩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08-26 13:32:01


    卢氏法院网讯 在相亲骗局中“以身相许”,先诈骗弟弟,又诈骗哥哥,终因贪财引起受害人怀疑而案发。8月19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婚姻诈骗案,该县农民闫某某、张某等4人被卢氏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今年1月,闫某某等4人合谋约灵宝市朱阳镇农民郭某到卢氏县城相亲。4人商定由闫某某冒充媒人,离婚且有一女的卢某冒充未婚少女“王姣”,张某冒充姨妈,张某某则冒充女孩母亲。双方见面后,在“媒人”闫某某的撮合下,双方以口头形式订婚,骗取郭某见面礼、订婚礼金等共计1万余元。当晚,“王姣”即在张某开的旅店里“以身相许”,主动与郭某非法同居。 一个多月后,闫某某、张某与已婚妇女赵某某合谋,谎称赵某某为单身女性“王冬梅”,又约郭某的哥哥在卢氏县相亲,当天骗取见面礼、订婚礼金共计8000元。几天后,按照与闫某某、张某事先商定的诈骗计划,“王姣”与“王冬梅”前往灵宝市朱阳镇,分别与郭某兄弟同居两天,表明其“结婚的诚意”。待郭某一家以为双喜临门,正准备张罗婚礼时,两个女人却以郭某兄弟必须在灵宝市区繁华地段购买高档商品房为结婚条件,企图迫使其主动悔婚,造成“婚姻不成情意在”的假象。郭某兄弟对二女漫天索要彩礼的行为产生怀疑,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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