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留成,1987年10月在周口武警支队服役,1991年8月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卢氏县人民法院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贺留成先后在卢氏法院执行庭、行政庭、办公室、法警大队工作,2003年任卢氏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主持法警大队全面工作,2019年任卢氏法院工会主席、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在法院工作的29年中,贺留成兢兢业业,用行动诠释着一个共产党员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忠诚和担当,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被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先进个人,2006年再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并被省髙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0年再次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他所带领的司法警察大队从2001年起连年被评为市、县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三门峡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他人支部书记的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三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一、政治立场坚定,树立良好的道德修养。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严于律己,加强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遵守社会公德。
二、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贺留成都能做到任劳任怨,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在法警大队任教导员10余年间,他始终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政治强警,结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法警队伍建设,增强每个司法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司法警察的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他结合卢氏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狠抓值庭、押解、看管、警卫、执行死刑等业务技能训练,同时坚持一年一度的集中强化训练,努力提高法警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受到上级支队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参加全省法院系统大比武活动中,卢氏法院法警大队成绩名列前茅,为三门峡法院系统夺得了荣誉。在警队工作中,贺留成注重培养司法警察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强调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在协助执行时遇有当事人围攻谩骂,组织法警做到沉着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了事故苗头,创下了十几年来出警、值庭安全无事故的记录,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9年,院党组调整贺留成到院工会担任工会主席,他服从组织安排,迅速投入到工会工作中。在县总工会的关心指导下,卢氏法院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的作用,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的重要作用,以争创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抓手,坚持“六有”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工作项目和活动载体,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院党组和市县总共会的充分肯定。2020年5月9日,三门峡市总工会副主席许波一行到卢氏县人民法院实地参观调研指导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6月5日,三门峡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家群带领的观摩团到卢氏法院观摩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近段时间以来,贺留成又主动请缨,牵头组织开展了“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和“请您当法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多年来,贺留成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为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处理好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无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不忘初心勇担当,平凡岗位写忠诚。29年来,贺留成踏实敬业,从未懈怠。他知道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自已所做的,离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本着老老实实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认认真真工作的态度和不求名利只求心安的做人原则,时刻牢记党和组织的教导,为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优秀共产党员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