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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被追究拒执罪方悔悟

发布时间:2020-11-19 15:16:20


    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无视法律尊严,最终受到来自法律的制裁,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才后悔莫及,履行了判决义务。近日,卢氏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利用“拒执罪”这柄“利剑”,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2017年4月,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某运输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某运输公司向卢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及刘某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在此次事故中的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承担79966.1元赔偿,刘某承担38982.9元赔偿。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义务,某运输公司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卢氏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敦促被执行人刘某履行义务,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后来,刘某甚至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不到刘某,多次到他家也找不到人。执行干警决定对刘某实施罚款,以督促刘某履行义务。但收到罚款决定的刘某,仍不履行义务,也不缴纳罚款。

    刘某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义务而拒不履行,反而刻意躲避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执行干警将刘某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刘某这才慌了,当即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判决义务,并将罚款缴清,以求得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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