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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法院 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完成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20 15:05:45


    今年以来,卢氏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要求,秉承“站位大局、司法为民、质效并重、公平正义”的工作理念,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作为我院的重点工作,现根据活动要求将本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流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及时转变诉讼模式,在疫情面前出“出实招、出硬招”,不断优化线上服务。

    一是加强对干警及律师线上服务的指导培训。多次对全院干警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办案、网上调解等程序运用培训,加强干警线上服务操作水平;组织法官走进律师事务所对辖区律师进行网上立案、律师平台运用等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助力智慧法院应用成效再提升。

    二是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诉讼群众提供周到服务。在院外志愿者服务站设置法律咨询台、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通过“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网上诉讼服务。

    三是大力宣传开展线上服务模式。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版面、电子屏等宣传线上服务模式,引导当事人、律师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进行网上诉讼服务,把诉讼服务“搬”到线上,实现立案全程“无接触”,全程“线上办”。

    四是常态化开展网上立案,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专人负责网上立案审核,90%以上网上立案三天内审核完毕,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网上交费后当事人可以直接打印电子票据,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指尖诉讼”的便利。

    1-10月份我院网上立案2539件,网上立案率53.44%,网上交费990笔,网上交费率37.96%,在省高院信息化办公办案情况第二期通报中,我院网上交费居全省第一,电子送达居全省第五,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二、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诉讼服务工作是最直接、最具体的群众工作,是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司法形象的“第一窗口”,卢氏法院按照“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要延伸到哪里”的服务理念,建立集约化、智能化、多元化诉讼服务机制,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

    一是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立案、案件受理、电子收费、诉讼保全、司法鉴定、执行查控、材料流转、12368服务热线等服务窗口,解决了以往交费两头跑,接待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使服务内容更加明确,衔接更加有效,工作效率更加高效,诉讼服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

    二是设立接谈室、远程视频接访室、诉前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以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

    三是全面加强科技支持,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间庭审系统”、“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等,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等网上诉讼服务,1至10月份,我院网上立案2539件、网上交费990笔、电子送达4405件、网上调解849件,网上开庭数量位居全市法院第三。通过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满足当事人及时、便捷、高效益、低成本处理纠纷需求,真正让老百姓一站通办、减轻负累。

    三、攻坚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

    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卢氏法院立足工作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立足点,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构建集诉讼服务、诉调引导、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登记立案、司法确认等于一体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完善“卢氏县诉前调解进驻法院”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从诉前环节减少诉讼案件,化解矛盾纠纷,1至10月份我院诉前调解案件779件,成功调解389件,调解率49.94%,调解的案件平均结案期限不超过15天。

    二是努力打造诉前调解“进综治、进行业、进乡村、进农村”模式,组建公安、检察、司法、信访等行业调解平台,构建县级综合治理一站式解纷架构,实现审判机关资源向诉源横向延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在行业调解,专业调解中心、消费者权益、农民工工资等各类纠纷案件354件。

    三是实施“一乡镇一法官联系制度”,我院派出20名员额法官每月定期到全县19个乡镇及兴贤里社区进行法律服务,指导基层人民调解,解决疑难纠纷,1—9月共解决各类纠纷矛盾850件。基本形成全员参与诉前矛盾化解、覆盖全县各乡镇、各村组的工作大格局,从源头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是对办案团队人员配备进行优化组合,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三个速裁团队,对于调解成功需要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由专门速裁团队办理,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移送到速裁团队快速办理,采取多元快速调解、优先开庭、集约审理的模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质效。

    四、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

    疫情发生以来,我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提升智慧审判水平。及时转变诉讼模式和审判执行方式,将智慧法院技术应用作为办案人员“必修课”,全院培训、全院上阵,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调解“面对面”,通过多种平台最大限度减轻疫情防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

    一是“云模式”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2月5日我院率先在全市上线运行“互联网庭审系统”,打造七个具备互联网庭审功能的审判法庭,采取“云上庭审”模式,至今网上开庭119案。和检察机关配合搭建“三远一网”平台,实现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和远程送达,全面实施网上庭审办案。

    二是加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多次对办案团队进行培训,各办案团队积极响应,改变传统办案方法,积极学习智能文书编写系统,从智能化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案件从立案阶段到结案,全部实现网络化办案,电子卷宗实时随案生成,案件归档后转化为电子档案,配备自助档案查询系统,方便诉讼群众查阅案件信息,以信息化应用手段,变革传统办案模式。

    三是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我院在5个审判庭及五里川法庭、官道口法庭部署科大讯飞语音转文字系统,实现审判庭语音转文字全覆盖,从传统开庭打字记录转变为语音识别记录,同时我院在5个审判庭及五里川法庭、官道口法庭审判庭中安装同步显示屏幕,使庭审记录公开透明在庭审全过程中,用信息化设备,让诉讼群众感受到诉讼过程中的公开透明。

    五、持续强力推进解决“执行难”

    我院不断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始终坚持规范执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执行工作总体质效保持全市第一,三九一八核心指标高效运行。

    一是在“重点案件”专项执行中,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标的到位率100%;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无超长期未结案件;涉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到位标的315.727万元,“打财断血、黑财见底”取得实效。

    二是在终本案件管理中,始终坚持“抓质量、抓规范、抓公开”终本案件合格率达100%。9月份开展了“终结、终本案件回头看”专项活动,共排查案件716件、对137件案件重新提起网络查控进一步排查案件财产线索,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在财产集约查控中,查控措施前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集约查控组立案2日内提前网络查控防止财产转移,执行指挥中心设立财产保全组和网络拍卖组,集中办理房屋、车辆等财产的查封、冻结工作。

    四是在执行工作信息化中,今年上线运行了“智慧执行APP”软件和河南法院执行案件集中送达平台,极大的提高了关联案件查询,固定保存证据,法律法规检视、终本约谈、重要执行措施公开推送等工作效率,并实现了对每一名执行干警和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实时监督。

    六、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

    2018年至今,我院共受理“涉恶的九类案件”64件,已审结59件,其中受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案16人(含霍增富恶势力犯罪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案31人。已审结的涉恶犯罪案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没收违法所得217.16万元,判处罚金142.6万元。

    一是坚持“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并举,铲除恶势力经济基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审判执行攻坚行动,逐案建立执行专班,开辟涉黑案件涉案财产执行绿色通道。

    二是对于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判部门提前与执行部门沟通协调,针对财产处置提前会商,做好审执衔接,确保涉案财产判准执清。截至目前,涉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到位标的315.727万元。

    三是组织对三年来审理的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中有无“套路贷”“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进行排查,对长期信访案件中有无幕后组织、教唆、指使非法信访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进行排查。对涉恶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举报的保护伞线索,已按照规定转相关部门,确保线索摸排无死角,精准打击无遗漏。

    七、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卢氏法院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不断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994件,通过案件审理,典型案件宣传,大力弘扬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精神的意识,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制裁违约行为,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维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涉金融案件的执结率,共执行涉企案件313件,执行到位金额6165万元。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涉企业案件,5件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行到位标的867万余元。树立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按照县发改委提供的涉案中小微企业名单,逐案研判力促和解,共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并依法解除失信企业法人失信信息2案,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以“菜单式”普法为载体,组建由优秀法官、审判业务骨干、青年法官助理组成的普法志愿者团队,探索在工业(园)区、商会搭建“送法进企业”的平台,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法治宣传11次,成功化解了卢仁医院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民营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保障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八、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我院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推动有序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纠纷。抽调3名民事法宫组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为复工复产的企业开通法律咨询“快车道”。组织对涉企案件精准摸排,提前研判和介入企业在复工、用工、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及时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开展情况,为企业在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方面面临的间题答疑解惑。今年2月以来,共接受企业咨询50余人次,源头化解纠纷8件。

    二是与公安、检察、司法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严打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通告》,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拖欠疫情防控任务单位和个人款项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执行。今年以来,组织法官深入卢氏农商行等企业开展送法活动9次,结合金融案件特点,为企业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建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民生领域和脱贫攻坚相关案件的执行,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排査登记造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

    九、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我院通过优化职业环境、完善平台制度、加强互动交流等措施,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司法环境。

    一是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律师可以凭借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函件等免安检进出法院。设立律师休息室及律师阅卷室,为律师出庭、阅卷、休息等提供方便。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律师意见,保障律师的代理权、辩护权,不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二是完善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开通律师服务网上平台,律师可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缴费、阅卷等,以更方便的方式满足律师的需求。1-10月份律师平台网上立案1592件,立案占比76.28%。

    三是完善律师调查取证制度。为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力,我院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使律师能够更好地发挥专业法律代理人的事实调查、收集作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丰富了其调查取证的手段。今年以来签发律师调查令240份。

    四是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动与县司法局做好对接,建立告知被告人、法院发出通知辩护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人快速通道。同时,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微信群,安排专人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及时沟通指派律师信息、开庭时间、案件审理进程等情况。

    十、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

    我院把司法公开作为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司法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四大公开平台,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庭审活动、执行信息等全面公开,畅通了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今年以来公开裁判文书4690份,公开视频直播庭审1001案。

    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践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利用7月份一个月时间邀请辖区内199名各级代表委员走进卢氏法院,通过座谈交流、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征求意见等方式,全方位见证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持续开展“请您当法官”庭审观摩活动,从7月底开始每周六或周日,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先后到潘河乡潘河村移民搬迁小区、五里川镇河南村文化大院、双龙湾镇“双龙社区”、杜关镇杜关村文化大院、文峪乡范村文化广场等地,公开开庭审理具有影响性的案件,让当地的群众了解庭审过程,同时规范了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能力和办案质效。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会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将爱民实践服务承诺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将法治实惠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打造为民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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