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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醒人 | “糊涂人”办“糊涂事” 被刑拘后忙履行

  发布时间:2020-11-02 15:56:12


    近日,卢氏法院执行干警办案过程中,遇到一个办了这么一件荒唐事——私自扣留另一被执行人转来让其代缴至法院的标的款,拒不配合执行,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时才后悔不已。

    何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二人依农村习俗,举办订婚仪式,期间何某给了刘某家彩礼68000元。后刘某提出解除婚约,但未向何某返还彩礼。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及其父母刘某民、裴某返还彩礼。卢氏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及其父母刘某民、裴某共同返还原告何某彩礼68000元。判决生效今后,刘某及其父母家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何某遂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卢氏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执行干警向刘某及其父母刘某民、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刘某民十分配合,称自己愿意分期履行义务,但自己在外地,随后他会将20000元标的款转给妻子裴某,由裴某代缴至法院。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人大跌眼镜。裴某收到刘某民转来的20000元后,并未将钱缴至法院,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劝告裴某无果,遂依法对裴某罚款1000元。然而裴某收到罚款决定后,仍不履行义务,也未缴纳罚款。

    卢氏法院经过调查,得知裴某系某单位职工,且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往来。被执行人裴某的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义务,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执行干警遂将裴某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看到锃亮的手铐戴到了自己的手腕上,裴某这才后悔莫及,连忙联系家人履行了判决义务,并缴纳了罚款,但是已经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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