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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天网疏而不漏 以身试法自食恶果

发布时间:2020-09-18 16:27:21




    被执行人梁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解,梁某依然我行我素。最后,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梁某受到来自法律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梁某与张某原为夫妻,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梁某先后几次通过张某向张某的哥哥张某某借钱。后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一怒之下将梁某诉至法院。卢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梁某偿还张某某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梁某未履行义务,张某某遂向卢氏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当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梁某到庭履行义务时,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无果,决定对梁某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梁某依然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案件一度僵局。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决定从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入手,寻找新的执行线索。经查,梁某在法院执行期间,名下有一张银行卡上曾有1万元的交易记录,执行干警当即将梁某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梁某被依法逮捕。

    卢氏县检察院指控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卢氏法院审理后,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身陷囹圄,梁某才意识到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已经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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