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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丨卢氏县人民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19 10:37:57


    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一定成效。

    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2018年至今,共受理“涉恶的九类案件”64件,已审结59件,其中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案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案3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办理郭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及范某某恶势力团伙案件中,涉案的几名被告人系村小组组长,均被依法惩处,为基层干部队伍清理了黑恶势力,为基层组织清正廉洁的运行提供了保障。2019年因扫黑除恶工作突出,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先进集体。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法制宣传车下乡宣传20余次,举办“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0余次,干警到街头发放宣传单共计3万余份。与卢氏县邮政公司联合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邮路宣传活动,受到省市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编排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漫画共2万余张,通过41名投递员志愿者队伍、81条投递段道、10条汽车邮路送至全县287个行政村,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三、全面排查线索,建立长效机制

    对2018年以来审理的黑恶案件逐件排查,对办理的民商事、执行案件中有无“套路贷”、“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进行排查,对长期信访案件及2019年以来的信访案件中有无幕后组织、教唆、指使非法信访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进行排查,对涉恶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举报的保护伞线索,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县法院在办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后,向东明镇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横涧乡政府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并收到回复。接受司法建议的单位和部门均能根据该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及本院提出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整改并建立机制。

    四、加强联动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积极参与县“扫黑办”、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建立了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通报案件处理进度,移送、通报相关案件线索,反馈和会商解决相关问题。沟通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个案存在问题定期进行沟通,确保涉黑涉恶各类案件依法追究到位,打击处理精准。

    五、“打财断血”力度加大,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

    坚持“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并举,审理的南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郭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二审判决结案生效,于结案当日移送执行,两案判决罚金125.6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53.468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85.496万元。对该两案财产刑的执行,执行局成立执行专班,由执行局局长任组长,两个执行团队负责执行该两起案件,确保了对已冻结财产尽快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和公安机关合作,对公安机关后期核查的该案财产线索进一步落实,确保案件财产刑执行。

    今后,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务必做到事实求是,打击精准;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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