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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状告儿子不养老 法官进村开庭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0-07-02 11:31:51





    7月2日下午,距离县城40公里的河南省卢氏县双龙湾镇石家村村委老戏台上,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卢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正在巡回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年近八旬的谢老太生养了六个子女,老伴去世后,谢老太近几年跟着年仅五旬、尚未成家的三儿子袁某见生活。因为赡养问题,谢老太将大儿子袁某良、小儿子袁某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因谢老太已78岁高龄,行动不便,办案法官遂决定将法庭“搬”到谢老太家开庭审理。7月2日下午,办案法官驱车40余公里,来到谢老太居住的双龙湾镇石家村,在谢老太家门口村委会隔壁的老戏台上审理该案。闻听法院下乡进村审案,村里群众纷纷前来旁听。经过一番忙碌,一个简陋又不失庄严的法庭布置好了。

    下午4时许,法庭开始开庭审理此案。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帮老人找回迷失的亲情,办案法官在查明案情后,宣布暂时休庭调解,并邀请村组干部和当事人的亲戚邻居参与调解,经过在场人员的批评教育,二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每人每月承担300元的赡养费,并定期看望老人。如老人患病,看病的医药费几个儿子分摊。办案法官还不失时机地调解了老人此前看病的医药费纠纷。被告袁某良当场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开庭和调解结束后,办案法官又现场开展了普法教育,宣讲了我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新颁布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等报答养育之恩的经典故事,让在场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此次巡回审理,不仅便利了群众诉讼,拉近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给辖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家事法治教育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真正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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