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黑恶犯罪和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4月30日,卢氏法院召开涉黑恶犯罪和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工作推进会,贯彻传达全市法院涉黑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涉黑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该院执行局、刑事庭全体干警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赵振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光辉,党组成员程军平,执行局长段宇飞参加会议。赵振营院长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传达学习了三门峡中院关于“涉黑恶犯罪和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工作会”精神,宣读了卢氏县人民法院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压实了工作责任。党组书记、院长赵振营对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人民法院地位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打财断血”专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涉黑恶、涉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各部门要做好配合协调,为“打财断血”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执行案件质效,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依法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恶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同时,要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杜绝规避执行、干扰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的出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