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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刘志强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20-03-18 08:46:49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卢氏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志强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刘志强1987年调入卢氏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该院执行庭庭长、刑事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2017年12月,刘志强从副院长岗位上退居二线,然而他没有选择休息,仍然冲锋在审判一线,真正做到“岗位变了,办案的本色不能变”。刘志强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他带领的审判团队2019年结案687件,是全院结案最多的团队。

    在33年的审判生涯中,刘志强凭着过硬的自身素质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他常说:愿做“法律之门”的守门人,做一名平民法官,守护法律殿堂的圣洁与光芒。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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