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12月2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法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由卢氏县法院副院长郜留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郭某法、任某、郭某洪、宋某军纠集他人多次扰乱社会秩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并以威胁手段强揽工程,情节严重,被告人马某章、宁某查、宁某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被告人郭某生、张某林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形成了以被告人郭某法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集团以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寻事滋事、强迫交易罪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卢氏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 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和警务实施保障预案,严密组织、精心部署,做实做细各项庭前准备工作,为依法高效精准审理该案夯实了基础。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此次庭审历时11个小时,一直到晚上9时宣布休庭。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