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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风采:刘志臣——和谐司法保稳定 金色法徽耀天平

发布时间:2019-11-02 08:26:35



    现年55岁的刘志臣是卢氏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行政庭庭长,中共党员,一级法官。在法院工作的26年来,刘志臣同志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廉洁司法,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市级先进工作者”,2009年度被市政法委评为“平安国庆先进个人”、“纠正执法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评为“涉法涉诉先进个人”,201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12年度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 2016年荣获个人二等功。2017年进入员额法官后,审理民事案件500余起、行政案件100余起,审判质量和效率较好,没有引起当事人上访、缠诉,起到良好的生活效果。  

    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993年9月,刘志臣从卢氏县教育系统考录到卢氏县法院工作。26年来,刘志臣一直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1998年,他自考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同时,他不断加强政治、法律和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坚定自己的政治信仰,提升业务能力和人格修养,自己的工作、人生始终不偏离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具体工作中,他始终认为,多干工作不是吃亏事,反而会因此学到以前未涉及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这是提高自己、锻炼自己、丰富自己的机会。每当他接触到有用的知识,总是以“笨鸟先飞早入林”的态度,反复向老同志请教,边摸索、边请教、边实践, 长期保持读书看报的良好习惯,每天坚持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开阔工作视野,保持观念常新、思维常新。刻苦钻研、善于思考,注重研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举措。  

    刻苦钻研,巧解纷争保安定。从2011年9月至2018年2月,刘志臣身兼卢氏法院行政庭庭长和审管办主任两职,2018年2月以后不仅办理行政案件,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民事案件。作为一名资深法官,刘志臣多年来一直潜心学习、研究法律,办理的数百起案件,没有一件冤假错案。工作中,他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办理民事案件时注重调解,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依靠基层组织,对民事执行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和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对大案难案,能勇于面对,办法多,思路广,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深当事人满意,得到人民群众和同事的一致好评。行政审判方面,刘志臣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从2011年以来,他负责的行政庭多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其工作态度、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在全院干警中一直备受推崇。   

    忘我工作,舍小家为大家。在法院工作26年中,刘志臣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对院里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从不推托。刘志臣曾先后3次在基层法庭工作6年,工作积极主动,从不放过任何一件小事,力求完美。由于多年超负荷的工作以及长期的电脑操作,他患上了高血压、颈椎增生、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医生劝他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可一有工作任务,他很快就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中,把医生的嘱托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经常加班加点,认真研读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司法绩效考评办法, 以及各类文书的规范写作方式,还自费购买业务书籍,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坚持事先自学并反复练习,提前掌握了局域网的基本操作、审判质效 评估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时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在法院工作的26中,刘志臣先后在五里川法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管办、行政庭等多个部门工作,无论在哪里,他都干一行爱一行,无怨无悔,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克服困难,努力办“精品案”。刘志臣所在的行政庭包括他在内仅有三名工作人员,审理民事、行政、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为了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刘志臣从立案审查、阅卷、开庭、书写法律文书,都由有他一人亲自把关,因此对于他来说,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多少个日日夜夜,他牵挂着工作,陪伴他的是静静的夜晚和不熄的灯光;多少个双休日,他加班加点,到吃饭的时间,却不能回家。长期无规律的工作,使他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医生建议他住院治疗,他却为了不耽误工作,没有请一天假。正是由于他努力忘我地工作,卢氏法院行政审判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大大提高,今年前三季度,卢氏法院审结的302件行政案件达到了无一件改判发回、无一件超期延期、无一件信访上访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刘志臣先后7次被评为卢氏法院“办案标兵”,2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模范”。   

    严于律己,维护法官好形象。无论从事审判管理,还是办理案件,刘志臣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对自己严格要求。一是加强团结。予同事相处时不断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另一方面,他认真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团结,在遇到有群众反映问题时,他始终能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二是律人先律已。多年来,刘志臣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标准,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在生活上,不慕奢华,艰苦朴素,时刻维护自身的形象。廉洁奉公,不计个人得失 ,从未请过一天事假,旷过一天工,始终做到坚韧不拔,忘我工作。在法院工作的26年间,他时刻保持法官本色,不管是在审判业务部门,还是在的审判管理部门,他都能筑牢拒腐的防线,坚守清廉的底线,站在群众的立场换位思考,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始终保持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正是由于他和同事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辛勤工作,他所负责的两个部门连续三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刘志臣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把全部心血倾注到他热爱的审判事业,用真诚和爱心铸造法律的天平,抒写着司法为民的人生华章。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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