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网讯 3月31日,在卢氏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房屋侵权案件终于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孙合群、孙合社均系被执行人刘条门之子,1953年,刘条门和其丈夫孙更身分得卢氏县官道口镇官道口街房产数间,1976年,官道口街改造,刘条门家的房产部分被改造为街道,部分房屋因政策等原因被政府划归官道口供销社所有,官道口供销社将房屋改造三间砖混结构房屋。1988年官道口供销社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1995年官道口供销社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孙更身为划拨房屋之事长期上访,1995年,经官道口人民政府协调,孙更身与刘条门临时住进了官道口供销社的三间房屋。2001年,孙更身将该三间房屋以每月60元的租金租赁给杨章生(孙更身2004年病故),杨章生一直居住至今。2007年,官道口供销社向卢氏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合群、孙合社以及刘条门腾出侵占的三间房屋。县市两级法院经审理后均作出孙合群、孙合社以及刘条门返还三间房屋、退还房租的判决。但三被执行人认为,法院处理错误,拒不腾房。
2010年8月,官道口供销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卢氏法院执行法官向三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三被执行人的强硬对立情绪使办案法官思想上产生畏难情绪。因为被执行人刘条门年届84岁高龄,孙合群因脑溢血后遗症半身不遂,居住在三间房屋内的杨章生夫妇也均是年届70的老人,强制腾房很可能会引发争执,出现难以预料的恶性后果。执行法官经过充分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决定另辟蹊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案件。执行法官遂多次找到申请人,劝其暂时放弃让租赁户杨章生立即腾房的想法,让杨章生与官道口供销社签订租赁协议,并对三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因房屋权属的确定,孙更身与杨章生签订的租赁协议已经解除。同时,又让申请人官道口供销社放弃追索房租的要求。
通过办案法官不懈的努力,3月31日下午,在经过一天的艰难调解后,该案终于圆满执结,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