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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调处八案 卢氏县诉调对接中心调处纠纷短平快

  发布时间:2018-04-20 11:17:57



    “我们公司本来打算到法院立案打官司的,可没想到,不用正式立案,仅仅半个月,就为我们追回了400多万的货款,这速度、这效率杠杠的!我们为卢氏县诉调对接中心点赞!”

    4月17日,卢氏县鸿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基公司)负责人专门来到设在卢氏县法院的县诉调对接中心,送上一面写有“依法据实口服心服 务实高效有理有情”16个大字的锦旗,感谢该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仅用半个月时间调处八起货款纠纷,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初,鸿基公司因多起拖欠货款纠纷到卢氏法院立案,提交相关材料后,卢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征询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如同意先不用正式立案,可将案件交由县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员主持调解。鸿基公司同意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受理这些货款纠纷案后,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牺牲周末和下班时间,不辞辛苦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仅用15天时间就调解了其中八起纠纷,为卢氏鸿基公司追回货款435万余元,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大大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这种调解方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又有利于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同时也能省去法院开庭、执行等环节,提高解决问题效率,真可谓是短、平、快!” 4月19日,在诉调对接中心门口,鸿基公司工作人员赞不绝口。

    据卢氏县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介绍,2017年10月,卢氏县法院成立了卢氏县诉调对接中心,中心现设3个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的类型涵盖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心工作方式是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起诉时,先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初步进行核对,对符合立案条件又适用调解的纠纷,征询原告是否同意诉前调解,原告同意调解的,将案件移送诉调对接中心处理。调解成功,案件得到及时清结的,直接由诉调对接中心归档,做到案结事了。原告不同意调解的,及时转入立案诉讼程序。

    “卢氏县诉调对接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和司法审判两个工作机制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方联动优势,形成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群防共治’化解矛盾纠纷的集体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新红说。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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