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卢氏频道讯 卢氏县法院深入贯彻“亲民、爱民、为民”的司法为民要求,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维权护利职能为核心,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这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该院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卢氏法院成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主题活动的领导。
二是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求全院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思考,认真谋划,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表。每项活动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坚持定期检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强化信息宣传,充分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宣传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我院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突出效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的认同度。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活动中要注意抓好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结合,真正把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上,落实到审判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发展上,落实到法院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上。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