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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严惩失信老赖 守护金融安全

  发布时间:2016-12-09 10:22:05


    12月8日下午刚上班,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来到卢氏法院,将一面写有“严惩失信老赖  守护金融安全”12个大字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为他单位讨回贷款,依法维护了金融法单位的合法权益。

    2014年9月26日,杨某和尚某以自己的一套房产做抵押,在某银行贷款26万元用于门市经营,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杨某、尚某另借韩某20万元未偿还,韩某将杨某、尚某诉至法院,并在诉讼中对上述房屋予以保全。卢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尚某、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韩某欠款20万元及利息。因二被告未自动履行判决,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卢氏法院依法查封了杨某、尚某的房产,因该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法院遂将查封情况通知了某银行,某银行提出有优先受偿权。经法院司法拍卖,将上述房屋以34万余元价格卖出,因某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的卖房款优先偿还某银行贷款26万元及利息共计30万元,某银行的贷款得以顺利收回,该案顺利执结。

    这只是卢氏法院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的成果之一。据了解,该院在“秋季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中,不断加大对涉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多次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推出涉金融案件“老赖”曝光专刊,执行局安排专人负责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涉金融案件执行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九月份以来,卢氏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到位标的237万元,依法促进了当地金融秩序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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