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卢氏县委政法委在县法院组织召开全县打击“拒执罪”暨“秋季执行风暴”行动协调座谈会,贯彻落实9月2日全市动员会议和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精神,部署动员卢氏县“秋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全县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新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慧君主持。
会上,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首先传达了县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县法院“秋季执行风暴”行动方案的通知》,该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彭光辉讲解了拒执罪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卢氏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就打击拒执犯罪案件件证据规则、办案程序、宣传发动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他们一致表示,要互相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配合法院为期一百天的“秋季执行风暴行动”,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卢氏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卢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新红在讲话中指出,严厉打击拒执罪是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体现司法权威、彰显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工作。 付新红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行难”工作,分工负责,配合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部门要树立“一盘棋” 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市县工作部署上来。二是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协同,社会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县委政法委把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整体责任目标,纳入“三建联创”工作内容,加强协调和监督;公安机关对法院移送的“拒执罪”案件要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法院要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形成快审、快判、快结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政法各部门要通过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凝聚共识,形成震慑,实现惩除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
会议强调,此次“秋季执行风暴”行动为期100天,要实现以下目标:行动期间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0起以上;公安机关立案20起以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5起以上;法院判决15人以上;自诉立案20起以上。行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录入率、各种途径曝光率达到100℅。打击“拒执犯罪”要实现“四个化”,执行过程证据化、证据标准统一化、取证部门协同化、强制措施规范化,通过依法严厉惩治拒执犯罪,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法律严肃权威,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