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氏法院在开展“夏日执行风暴”活动中,组织执行局全体办案人员远赴山西大同、太原、临汾、运城等地集中执行,取得三案执结,二案和解,一案部分执行的良好效果。
卢氏县地处河南、山西与湖北两省交界,系山西经河南到湖北的必经通道。该路段道路崎岖,过往的山西车辆经常在此发生交通事故。卢氏法院有多起涉及被执行人在山西的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执行。卢氏法院执行局结合市中级法院开展的“夏日风暴”执行活动和卢氏法院开展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研究后决定集中全局力量赴山西集中执行。在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孙建军和执行局长李华的带领下,10余名执行法官冒着夏日酷暑奔波三千余公里,通过查询银行存款、到被执行人住处进行搜查、与被执行人座谈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进行执行。在执行苗某某申请执行山西某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债务案件中,办案人员分赴山西太原、大同、临汾等地银行查询该公司账户三十四个,最终划拨存款45500元。在办理陈某某申请执行丁某某、山西侯马某运输有限公司和临汾某保险公司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中,办案人员不失时机,通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到山西侯马和被执行人进行调解,经过办案人员多方努力,最终使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在一周的集中执行中,卢氏法院经过种种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取得两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一起债务案件得以执结,一起债务案件部分执行,两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标的30余万元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