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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强制执行拖欠卫生费案 助力“整洁卢氏”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6-06-23 18:01:48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改善,人们越来越希望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清新、优雅的环境中,依法缴纳城市卫生费也是每个单位、商户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6月22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依法对拖欠拒缴城市卫生费的部分商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协助环卫部门征缴应征收的卫生费。

    去年以来,卢氏县多家商户拖欠城市卫生费,环卫部门上门征缴时遭到拒缴。该部门在依法征缴未果的情况下,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县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拒缴商户进行强制执行。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申请后,在充分听取被执行人申辩的基础上,依法下达了《强制执行裁定书》,多次组织执行人员上门收缴部分商户拖欠的卫生费。但有个别商户心存侥幸,仍然拒绝缴纳。为了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助力当前开展的“整洁卢氏”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行政事业收费的合理性和严肃性,卢氏法院决定对拒绝缴纳卫生费的商户予以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对商户拖欠、拒缴环境卫生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共同维护城市环卫事业,切实理解环卫工人的艰辛;另一方面,执行人员耐心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进行了坦诚的沟通交流,环卫部门工作人员也就商户们提出的收费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进行了解释。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部分商户终于认识到自己拒缴行为的错误,均表示理解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同意缴纳欠缴的费用。

    当天上午,卢氏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共对8家商户进行了执行,当场收缴卫生费3000余元。

    维护城市公共卫生是每个市民的责任,依法缴纳城市公共卫生费也是每个单位、每个商户应尽的义务,卢氏县法院在这里严正告诫那些心存侥幸、拒缴卫生费的被执行人,如果继续拒绝缴纳应交的费用,人民法院将对其依法强制执行,并将其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银行贷款、工商登记、出行乘坐高铁、飞机等方面予以限制,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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