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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官快速审结征地纠纷案 百余村民送锦旗谢法院(图)

  发布时间:2010-07-14 21:31:25


    卢氏法院网讯 7月14日上午,卢氏县法院门口鞭炮齐鸣,该县东明镇石龙一组的26户居民代表10余人来到法院,将一面写有 “执法公正构建和谐卢氏 维护集体利益化解民间纠纷”22个大字的锦旗送给了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感谢办案法官在处理涉及该组土地补偿纠纷系列案件中,积极主动定纷止争,维护了石龙一组26户127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9月,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征用东明镇石龙一组的26户居民部分耕地13.27亩(含3.343亩老宅院),其中居民胡某某等九户个人所有的房子、窑洞所占的宅院被占用,共计3.343亩,石龙一组决定按人均1000元补偿给以上九户。宋某某等人认为没有给其分配,将石龙一组诉至法院,卢氏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及时送达,开庭审理了解情况后,给原告做大量的思想工作,使部分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剩余案件迅速进行合议,并及时作出判决,认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与卢氏县东明镇石龙头村一组所签订的土地征用协议,是双方对集体土地用途变更,而不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所涉土地进行征收,故该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没有发生变化。卢氏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征用居民胡某某等九户个人所有的房子、窑洞所占的宅院就应对其补偿,补偿费应归九户个人。因此其他居民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的主张缺乏相应证据和法律依据,卢氏法院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东明镇石龙一组的26户127个居民为了感谢卢氏法院秉公执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就精心制作了这面锦旗,选派10余名代表送到了卢氏法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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