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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杨文波荣获“三门峡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5-20 11:34:51





    近日,三门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文件,对2015年度三门峡市文明市民进行表彰,卢氏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杨文波荣获“三门峡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杨文波,男,卢氏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秉公执法,两袖清风。在生活中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积极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经常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贫。从1998年至今,先后无偿献血10余次,帮扶贫困家庭5户,经过努力均脱贫,为贫困学生、疾病患者和灾区捐款达1万余元。多次到卢氏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讲堂活动,并多次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巡回开庭,将普法教育送到基层。多次深入矿山、企业、建筑工地、三淅高速工地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自2009年至今先后七次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在年末岁初之际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多次利用物资交流会和集日送法下乡,开展普法教育。作为庭长,杨文波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到法院工作的二十年中,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自己所办的案件努力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统一,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由于工作出色,杨文波多次被评为“文明干警”、“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全市“优秀法官”,个人和所在的庭室先后荣获个人和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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