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暨“两学一做”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卢氏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该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在卢氏法院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宋海萍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向陈海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出了安排部署。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张立勇指出,陈海发同志生前在河南高院工作28年,是从河南法院走出去的重大先进典型。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认真对照,自觉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积极投身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要清醒认识问题,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握重点任务,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要认真落实学习教育主体责任;要突出全员参与、分类指导;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合、共同推进,把“学、做、改、促”情况作为今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干警们进行了讨论。他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学习陈海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努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