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工程机械公司的两名农民工来到卢氏法院,将一面绣着“心系百姓执法严明 巾帼英雄屡立新功”16个大字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韩若雪手中,真诚感谢她公正高效地迅速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6月,某工程机械公司承包了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承建的公共用房部分工程。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拖欠工程款86000余元,原告多次讨要未果诉至卢氏法院。卢氏县法院快速审结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86024元及利息。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被告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仍然拒绝履行判决。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该局综合科科长韩若雪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及时履行判决义务,但被告不予配合。经过网络查询,办案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将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1万余元通过法院转交到申请人手中。
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某工程机械公司十分感激,就请人精心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卢氏法院。
据了解,承办该案的卢氏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韩若雪长期战斗在执行一线。14年来,她不畏艰险、不惧风险,承办执行案件400余件,从未言苦叫累。因为在法院执行岗位上尽心尽责,韩若雪连续多年被市县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女联合会等5部门授予三门峡市“最美女法官”荣誉称号。2016年3月1日上午,在第106个“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到来之际,韩若雪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十佳巾帼岗位标兵”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