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的案子这么用心。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抱希望了,想不到法院还是为我追回了这笔执行款。“ 3月15日上午,卢氏县木桐乡木桐村村民冯某某和其家属专门赶到卢氏法院,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倾力解民忧 十四年积案得以执行”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执结了已经14年的积案。
事情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2001年,6岁的冯某某在路边玩耍时,被何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卢氏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何某某赔付原告冯某某12100元。判决生效后,因何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冯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将被执行人的摩托车按照评估价1680元抵顶给申请人后,被执行人何某某下落不明,致使案件一度搁浅,迟迟无法得到执行。十多年来,冯某某几乎放弃了希望。其间该案的承办法官更换了多人,但执行部门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一直持续开展对被执行人何某某及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找工作。
2016年1月底,在清理积案行动中,执行法官终于查到被执行人何某某在灵宝市朱阳镇有银行存款1万余元,执行法官奔走100余公里,第一时间赶到朱阳镇对该笔存款进行了冻结、扣划,终使该案得以执行。申请人冯某某在接到法院通知其领款的电话后,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之情,遂请人专门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院,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