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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教育

  发布时间:2016-03-16 09:52:53



3月14日,卢氏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参加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3月14日,卢氏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上报督查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纪律作风建设。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华及监察室、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朱志军主持。

    会上,卢氏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林超对2015年的执行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带领干警学习了省高院及市中院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上报督查的暂行规定》和实施方案,对该项工作开展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落实省法院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坚持“程序、措施、结案方式”三到位原则,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必须采取“四查”措施,严控六个月执行时限,提高执行效率。

    卢氏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华在讲话中指出,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定要慎重,纪检监察工作今年要把这类案件作为监察的重点。执行干警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中对待当事人态度要平和,案件标的款要规范管理,严禁私收标的款行为,执行工作中要时刻敲响廉政警钟。

    卢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在讲话中对2015年度全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2016年执行工作,刘占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增强职业尊荣感,职业尊荣感是干好执行工作的动力。二要用足用尽执行措施,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要在电视上开通失信人曝光专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数要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也要进一步加大。三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多出成绩。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四要心中有戒,严于律己,做一名忠诚、严明、勇于担当的执行法官。

    会议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自身修养、业务学习和廉政建设;对会议确定的下一步工作方案,执行局各部门要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实。

    这次会议立足现状,迎难而上,让全体执行干警清醒地认识到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的艰巨性与重要性,为卢氏法院下一步执行工作打开了新思路,对新一年的执行工作起到了扬帆启航的作用。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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