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的三门峡市首届“青年志愿服务市长奖”颁奖典礼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大剧院隆重举行。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李若鹏,三门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安伟,市委副书记郭绍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吕挺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群兰,市政协副主席张景林等出席颁奖礼,与来自基层各行各业的千余名观众、志愿者代表一同观看演出,并为获奖团队及个人颁奖。

卢氏县法院政治处专职宣传员赵富林荣获“星级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并作为获奖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代表上台领奖。

赵富林,男,现为卢氏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专职宣传员。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充满爱心,热心公益。多年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用手中的笔孜孜不倦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人间真、善、美,为许多社会弱者传递了爱心。

赵富林同志原在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因为在新闻宣传方面成绩显著,2003年1月,被卢氏法院特聘为专职宣传人员,成为“法官”中的一名“新闻官”。自此后,赵富林同志利用法制宣传这个广阔的空间,积极撰写宣传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闻稿件,向全社会展示卢氏法院和卢氏法官的良好形象,连续10余年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名列个人发稿数量第一名,成为全市法院系统宣传战线的一面旗帜。法院新闻采写,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维护、更新,舆情监控,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视频直播,院里重大活动的策划、照相、录像、发稿......这些在其他法院需要四、五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在卢氏法院压到了赵富林一个人头上。于是,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在卢氏法院,赵富林常常是来的最早,走得最晚的人。在重大活动的现场,在审判、执行一线,赵富林常常是一手拿着相机,一手拿着摄像机......然而,面对宣传、网络工作的巨大压力,赵富林毫无怨言。

在法院从事法制宣传和网络管理工作的13年中,赵富林采写了大量法制新闻,撰写各类新闻稿件5000余篇,在各级党报及新华社、《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及人民网、新华网、大河网等媒体发表后,彰显了法制新闻匡扶正义、鞭挞邪恶、警示人生的作用,部分稿件被新华社、人民日报、河南日报、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等各大媒体采用。

13年来,卢氏法院法制宣传和网络工作在三门峡六个基层法院考评中位居前列,赵富林同志也多次荣获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大河网、河南手机报评为十佳网络通讯员,十佳豫报员,在大河网15周年庆典及河南法制报、河南手机报读者见面会上,赵富林作为特约嘉宾受邀参加,并受到报社领导的表彰奖励。

赵富林在做好法院宣传、网络工作的同时,还积极热心社会公益,关注山区留守儿童。多年来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弱者奉献爱心。

2014年4月,卢氏五里川镇河南村5岁男童岳志豪罹患白血病,全家陷入困境。赵富林从在电视台工作的同学丰瑞那里得知小志豪一家的困境后,率先在大河论坛、百度贴吧、微信、QQ群发帖为小志豪求助,引发跨国募捐,来自欧洲、美洲、非洲及全国各地的网友纷纷捐款;卢氏县委书记王战方报道后,在报道上作出批示,要求团县委、妇联会组织捐款,小志豪获得社会各界募集的善款20余万元,成功进行了干细胞移植手术。

2015年9月,赵富林被推举为三门峡助残扶残协会卢氏分会会长、三门峡“爱心之家”卢氏分会秘书长。他在工作之余,和分会其他管理人员带领卢氏的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看望慰问抗战老兵,关心关爱留守儿童。2015年11月,经过精心准备,他和其他志愿者成功举办了“卢氏县首届中小学生爱心义卖活动”,当天为山区留守儿童募集善款46000余元;11月30日,他和爱心之家的其他志愿者又举办了为卢氏200余名贫困留守儿童捐赠发放“爱心6+1温暖包”活动,并为兰草“红军小学”等多所学校建立了“爱心书屋”。

在“爱心之家”为灵宝男童小洋璇募捐购买耳蜗活动中,赵富林和其他志愿者积极组织社会各界捐废旧报纸为小洋璇募捐,共组织废旧报纸2000余斤。2015年12月,卢氏东城小学一(5)班学生贾絮然罹患白血病,赵富林和其他志愿者积极发起募捐,并精心组织了“平安夜为小絮然祈福活动”和情人节义卖玫瑰花为小絮然募捐活动,在全市爱心之家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为小絮然募集善款10余万元。

十年光阴弹指一挥间。13年来,赵富林同志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自己热爱的的法制宣传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他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的热心公益、弘扬真情,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感动。他连续10余年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被评为“卢氏县青年岗位能手”。2015年3月,卢氏电视台“关心 关注”栏目对他的事迹做了专题报道。在2015年卢氏法院道德讲堂上,赵富林被评为“身边的好人”。同年12月,他被三门峡文明委评为“爱岗敬业三门峡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