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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赖”无处可藏 卢氏法院打击拒执罪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6-01-21 14:54:21


    卢氏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打击拒执犯罪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六项措施,取得了明显实效。

    高度重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把对拒执罪的追究作为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汇,县委政法委在县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大会,并多次组织公、检、法三部门负责人召开打击拒执罪协调会,研究部署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强化措施,加强同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主动上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就拒执犯罪案件证据规则和办案程序达成统一意见,形成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共识。保证“移送一起,立案一起,起诉一起”;建立法院执行局与公安法制科联动机制,办案人员相互沟通,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随时掌握人员的抓捕、案件的履行情况。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典型案例,确保干警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领会精神实质。

    排查甄别,做到手续完备,及时移送。通过自查,对符合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对可能涉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执行案件,全力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求每一位执行干警硬起手腕,把“尚方宝剑”用足用活用好,发挥最大威力,取得最佳战果。

    强化法院内部协调配合。执行局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后,发现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主动与刑事庭进行沟通,刑事庭对案件证据、线索的查证方向进行指导,对移送审判的拒执案件,刑事庭和执行局进行释法联动,主动对被告人明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被告人提出履行义务,要求从轻处罚的,立即与执行局对接沟通,对确实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可给予从轻、减轻刑罚处罚。

    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综合运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新闻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执行干警外出采取悬挂横幅、固定咨询台和流动宣传的形式就打击拒执罪活动进行宣传。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声势。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集中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5年,卢氏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拟追究拒执罪案件14案17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案8人,判决6案6人,案件履行完毕7案,履行标的49.92万元。打击拒执罪取得初步成效,对“老赖”形成了极大震慑,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卢法宣    

文章出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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