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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吸毒女孩”开房容留他人吸毒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01-19 16:59:55


    2015年12月14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路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路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路某某在其租住的扶沟县原县医院附近的房屋内,多次与葛某某、何某某二人一起吸食冰毒;2、2014年7月,被告人路某某在扶沟县某某快捷宾馆开设房间,与高某某一起吸食冰毒;3、2014年8月,被告人路某某与葛某某(另案处理)共同在扶沟县某某宾馆开设406房间,至2015年8月28日,其二人多次容留杜某某、赵某某、高某某、何某某等人共同吸食冰毒;期间,路某某在此房间内容留杜某某、林某某共同吸食冰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某某在其租住的房间里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告人路露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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