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时,专门为两名被告人聘请了一名手语老师出庭做“翻译”,并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使一向严肃的刑事审判法庭充满了人情味。
现年20岁的聋哑人苗某兵是河南省清丰县人。2015年6月6日,苗某兵窜至陕县张茅乡一商店进行盗窃,被人发觉后逃离现场。同年6月17日,苗某兵伙同家住河南省新乡市、曾两次因为盗窃被判刑的邢某岗骑无号牌摩托车窜至卢氏县徐家湾乡街上,在一商店内盗走人民币2988元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两人被卢氏县公安局民警抓获。2015年11月23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邢某岗、苗某兵犯盗窃罪,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卢氏法院受理该案后,副院长彭光辉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鉴于两被告人又聋又哑、难以和人正常沟通的特殊情况,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法院依法为两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又专门请来了卢氏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在送达起诉书和开庭时为其提供手语翻译。
在法庭上,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两被告人点头表示理解审判人员、检察员和辩护律师的问话,并一一用手语比划回答,表达了自己的供述和辩护意见,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也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