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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高擎拒执罪利剑 威慑“老赖”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9-02-19 09:48:08



    卢氏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积极运用追究拒执罪手段打击拒执行为,取得良好效果。近日,该院通过移送追究拒执罪成功执结一起合同案件,在拒执罪利剑下,被执行人乖乖履行了68万元执行标的款。

    卢氏某工程有限公司与邓某合同纠纷一案,卢氏法院判决邓某偿还卢氏某工程有限公司60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邓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卢氏某工程有限公司遂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卢氏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邓某,经邓某本人同意,邓某的父亲代收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由邓某的父亲代为转交邓某。然而多日等待后,邓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再次敦促邓某履行义务。邓某称暂时无法到庭履行义务,具体到庭履行时间自己也说不定。2018年9月,卢氏法院依法对邓某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邓某向卢氏法院报告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经执行干警调查取证,发现邓某涉嫌转移财产。其名下有汽车一辆,银行账户有大量的资金流动,诸多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邓某未如实报告财产。2018年12月,卢氏法院以邓某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卢氏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1月31日,邓某被卢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迫于拒执罪的压力,邓某联系家人主动交纳68万元执行标的款,将判决义务履行完毕,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邓某有履行能力但躲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犯罪,虽然被刑事拘留后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但是仍然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惩处。邓某告诉执行干警,很后悔当时没有听执行干警的话,到现在不仅交了钱,还面临牢狱之灾。

责任编辑:卢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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